在网购平台购买了一部手机,运输途中被物流弄丢了,一直无法送达,如何申请最大赔偿?

时间:2023-11-19 作者:襄阳律师

若当事人所网购的货物在运输途中丢失了的,应当对买家进行赔偿。卖家一般是通过补发的方式赔偿买家。卖家可以先跟买家商量,买家同意的情况下,可以给买家重新补发一份包裹。买家不同意,只能让买家申请退款处理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八百三十二条
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、灭失承担赔偿责任。但是,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、灭失是因不可抗力、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、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第八百三十三条
货物的毁损、灭失的赔偿额,当事人有约定的,按照其约定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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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网购平台丢件卖家不用赔偿。虽然卖家不用赔偿,但是买家可以要求赔偿。具体谁赔偿要看是谁的责任了,物流公司丢件就要物流公司赔偿,快递员丢件就归快递员赔偿。卖家不用赔偿是因为商品运输是由物流公司负责。货物快递公司遗失,需要由商家联系物流追究责任。需要买家联系卖家协商重新发货,若无法补发,需要买家及时点击申请售后发起仅退款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
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: (一)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,按照保价额赔偿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,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。 (二)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、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,按照实际损失赔偿,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号信件丢失、损毁的,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。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,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。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,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,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。
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,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: (一)不可抗力,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(二)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(三)寄件人、收件人的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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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购平台丢件卖家不用赔偿。虽然卖家不用赔偿,但是买家可以要求赔偿。具体谁赔偿要看是谁的责任了,物流公司丢件就要物流公司赔偿,快递员丢件就归快递员赔偿。卖家不用赔偿是因为商品运输是由物流公司负责。货物快递公司遗失,需要由商家联系物流追究责任。需要买家联系卖家协商重新发货,若无法补发,需要买家及时点击申请售后发起仅退款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
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: (一)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,按照保价额赔偿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,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。 (二)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、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,按照实际损失赔偿,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号信件丢失、损毁的,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。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,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。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,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,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。
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,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: (一)不可抗力,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(二)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(三)寄件人、收件人的过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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